普惠产地证FORM A(未再加工证明)中国香港中检局认证 普惠产地证经中国香港中检局认证,未再加工证明 手&机:134-102-725-42 ∴ 刘先生/JACK SHENZHEN BOYINGTESI TRADING CO.,LTD 一般原产地证CO未在加工证明、普惠产地证FormA未再加工证明、东盟原产地证FormE未在加工证明、智利产地证FormF未在加工证明、亚太产地证FormM未在加工证明、中巴原产地证FTA未再加工证明 2.1 “未再加工证明”的中文为:“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中国香港停留/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”。英文为“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/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”。 2.2 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官方声明栏,加盖中国香港中检公司或中国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,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。 2.3 特殊情况,中国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“未再加工证明”。 手机: 电话:* MSN:* Q 联系人:刘先生/JACK